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和2012年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4月份开展2012年******批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申报
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监机构及省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 在项目申报表中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 汇总本地区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 对参加安全基础知识考试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按******的编号规则(附件2)进行编号,形成《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四)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表以每个项目为单位分别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
(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区推荐项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表》和省辖市授予市级文明工地的文件或证明报至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六)在规定时间内将《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推荐汇总表》、《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报至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并将两个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Email:jsajzh@163.com(须注明报送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时间:2012年4月10日—4月11日;
(三)安全知识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10:00-11:00;
(四)现场考核时间:2012年4月17日—4月21日。
4月17日上午10:00,在南京召开现场考评工作动员会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会后由各考评组组长召集组员召开碰头会。
三、有关要求
(一)施工企业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文明工地创建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监机构及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需核查申报材料的原件;
(三)各地要做好现场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今年起考试人员编号规则发生变化,要认真对照新规则进行考试人员编号;
(四)为确保现场考核工作有序高效、公正廉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查组督察各文明工地现场考核组的工作。
四、考务工作
本次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共13个考点,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地区考务工作;
1、各地考点宜设在交通便利的地点,原则上30人一个考场。各考场考生应单人单座,对号入座,各考点将准考证号码贴在课桌右上角;
2、考生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3、每个考场设置两位监考人员;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按照汇总表中项目序号排列,并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分别装入文件袋中密封;
5、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监机构在考试前一天(4月13日)下午至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领取试卷;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安排人员对各考点进行巡考。
联系人: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王晨,025-51868647,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512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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