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第705号公告,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适应监理现场工作需要,2015年6月11日全天,由公司总工程师李学春同志主讲,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专项宣贯培训,公司全体员工均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次培训针对性强,应急实用,对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强调和解析,对现场监理工作规范化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