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开展2012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截止时间
各企业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住宅工程入住率达到60%以上;按规定通过节能环保验收;未使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
申报截止到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评选范围及规模标准
按《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连建质〔2002〕231号)(暂行办法内容可在www.lygjzyxh.com网页上查找)。市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为: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500㎡;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 ;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3000㎡ ;
4、住宅小区:建筑面积≥40000㎡ ;
5、独立的安装工程,其造价≥1000万元 ,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项目;
6、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
7、园林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
8、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
9、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其造价≥1000万元;
10、个别工程规模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具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也可以申报。
三、评审时间及程序
评选工作于3月中旬开始。各施工企业申报材料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于4月16日前报市建筑行业协会,(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可另填写《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在右上角注明“监理”二字,未申报的监理单位不予表彰),市区工程的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建筑行业协会;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列入评选范围,并进行现场考评;经市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为市优质工程。
四、 申报材料
1、《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订,一份单独送交。表格在www.lygjzyxh.com上查找);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另提供施工许可证原件核实);
4、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申报的参建单位合同复印件;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7、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8、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另提供原件核实);
9、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市优质结构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
10、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包括地基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电梯、水电、暖通、智能建筑及消防验收证明、防雷检测、桩基检测、沉降观测等)复印件;
11、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
12、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13、本工程所获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奖状复印件;
14、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先进性的证明(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5、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照片10张以上;
1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证明、入住率证明;
17、其他能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市建筑行业协会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5号(江山大酒店西门)11楼。联系电话:85477209。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