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监理的连云港海滨疗养院原址重建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于2011年6月18日正式开工,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63号,2012年3月3日,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检查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后复工检查组到施工现场进行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检查节后复工安全基础管理、新进转岗工人教育培训、机械设备保养检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等,针对检查安全资料、安全教育记录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措施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受到受到省建设厅通报表扬。(苏建质安〔2012〕165号)
本次检查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通过听取复工检查情况汇报和随机抽查在建工程的方式进行。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安全文明施工一直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高度重视,监理单位通过口头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地例会等形式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刻贯彻“三不伤害”、“四不放过”原则,现场监理人员,是监理公司派出机构的终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等进行全过程监控把关,加强所在项目安全检查、巡视管理力度,事前主动监理、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承包人落实整改,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周祥、蒋维克)
附件: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图一:检查组检查工地现场
图二:检查组检查安全资料
附件: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1).doc 通报表扬和批评的项目、单位名单(4)(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