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6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发〔2016〕53号)中“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的要求予以认真执行。要积极稳妥推进建筑装配化工作,加强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安装环节质量管控,强化施工现场风险源管控,保障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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